施工记录是保证产品可追塑性的主要证据,技术人员必须保证施工记录的及时、完整和准确。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要建立以下四种主要的施工记录:
①施工技术记录。包括施工日志、设计文件审核和变更设计纪要、设备安装记录、技术交底等。
②材料质量记录。包括原材料、成品、半成品、构配件、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(检)验报告。
③工程测量记录。包括复测、控制测量、竣工测量记录和资料。
④工程验收记录。包括自检记录,隐蔽工程验收记录,基础、结构验收记录,施工试验记录,工程质量检验评定,竣工验收记录,竣工图等。
施工技术文件主要包括:
①工程设计图纸、说明书及附表资料,预算资料,变更设计图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等;
②工程技术规范、工程设计采用的标准设计图纸;
③投标书、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;
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,包括交接桩签认记录,中线、水平原始测量记录,放样记录,工程检验、试验资料,施工日志,有关的施工协议,会议纪要,检查记录等;
⑤上级单位和建设、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、通知文件。
⑥工程结束或停工的指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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